河北省立法促进地热产业发展
发布时间:
2023-09-25
【概要描述】
近年来,河北省新能源实现了快速发展,9月21日,《河北省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经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,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通过立法形式,河北省进一步明确新能源发展坚持生态优先,遵循因地制宜、统筹规划、系统衔接、综合利用的原则,构建清洁低碳、安全高效、多元支撑的新型能源体系。该条例是河北省开展创制性立法的重要成果,对河北加快建设新型能源强省,构建稳定可靠、多能互补的能源格局,具有重要意义。
立足河北省资源优势和产业特点,《条例》将河北省重点发展的风能、太阳能、生物质能、地热能、氢能、核能纳入规范范围,并分别对这几种能源的开发利用进行了详细规定。通过综合施策,推进该省新能源“发、输、储、用”协调发展。
条例》指出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能源、自然资源、水行政等部门应当因地制宜科学推进地热能的开发利用,根据地热资源禀赋,将具备条件的地热能用于地热发电,推广地热能供暖制冷,有序推进温泉旅游、医疗康养、设施农业等产业发展,实现地热能多元梯级利用。鼓励地热能开发企业、科研机构、高等学校等开展地热能高效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发,为地热能开发利用提供技术支持。
鼓励新建建筑与太阳能、地热能、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供能系统同步设计、同步施工、同步验收,支持已建建筑推广应用新能源供能系统,推进新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。加强太阳能、风能、地热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,推进新能源与传统能源融合发展,推动生产用能替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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